女婴在月子中心无心跳送医后死亡 家属怀疑呛奶未急救。8月24日中午12时30分线上股票配资,女婴戴桉澜在番禺暖月月子中心的房间里安静躺着。母亲李女士为了喂奶,同意护理将孩子推进育婴室。一个半小时后,孩子躺在救护车后座上。14时30分,医院宣布临床死亡。孩子出生仅6天。

李女士表示,孩子8月19日出生,胎龄评估为38+5周,顺产,体重3.45公斤,身长50厘米,无脐带绕颈。新生儿筛查G6PD、TSH、17-OHP、PHE均正常。她于4月与月子中心签订协议,预产期是8月23日,产后30天的服务费为1.8万元,实际入住日期为8月22日。

在月子中心,母亲和孩子分房,孩子睡觉有实时监控。需要喂奶、换尿布或洗澡时,孩子会被工作人员推到专门的育婴室,家属无法陪同或观看,也没有实时监控。8月23日,孩子因急性肠胃炎被送医,之后回到中心。群聊记录显示,8月24日早晨,工作人员报告前夜护理情况:孩子共喂奶5次,每次45毫升,夜间体温正常,大便7次。孩子父亲询问大便是否正常,工作人员回答大便次数较多。

当天中午12时30分左右,护理将孩子推去育婴室喂奶。13时10分,李女士接到月子中心店长电话,下楼时发现孩子已在救护车内。病历显示,约12时58分,120中心接到报警,称月子中心一名新生儿无呼吸心跳。13时,医院电话联系报警者,告知患儿已无呼吸。13时7分,救护车到达现场,工作人员从小汽车后座抱出患儿,四肢自然下垂,无哭闹,裸露皮肤发绀。车上体查显示无呼吸、无心音、无颈动脉搏动,四肢冰冷。清除口腔异物后,口腔内见奶液。进行了气管插管,从气管导管内吸出少量奶渣样物体。家属要求继续抢救,在警察协助下,13时53分离开现场,送入急诊抢救室,14时30分宣布临床死亡。病历诊断为呼吸心跳骤停、猝死(新生儿)、窒息(?)。法医出具了死亡证明,孩子已接受尸检,家属等待法医鉴定报告及死亡证明。

关于12时30分到12时58分这二十分钟内发生了什么,家属与月子中心都无法提供监控视频。孩子父亲看过监控,看到育婴室内有2名护理人员和其他几名照顾其他孩子的月嫂。他观察到护理陈某某先后4次喂奶,其间孩子吐奶等,随后脸色变暗黑,全身无反应。2名护理人员对其拍背、弹手脚、捏鼻子,但孩子仍无反应。家属怀疑孩子呛奶,护理未及时急救,导致最终死亡。李女士回忆,负责喂奶的陈某某此前也给这孩子喂过奶。当天她下楼到救护车旁,被告知孩子已去世,瘫软在地。陈某某过来扶住她,说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喂了两口奶就这样了”。

月子中心所属广州暖月母婴护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老板称,孩子有基础病。追问具体是什么基础病,他说孩子入住时已在拉肚子,次日也去过医院,吃药后拉肚子有脱水现象。他否认喂奶时发生呼吸心跳骤停和呛奶,但拒绝提供具体事发情况。谢老板表示此事与月子中心无关,中心正常营业,喂奶护理“休息几天”,未停职,具体结果需等派出所调查。

李女士认为“基础病”说法不成立。她说孩子入住时提供了资料并接受了体检,8月22日有工作人员发过“宝宝入所检查照片”。她要求月子中心公开道歉、追责、依法赔偿。李女士出示的文件显示,8月24日报案称护理陈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沙湾派出所8月25日受案。9月4日,番禺公安分局相关部门出具专门程序处理告知书,称收到对月子中心及直接责任人员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立案侦查的反映,已转沙湾派出所按法定程序处理。李女士说相关报案至今未有进展。记者向沙湾派出所咨询,工作人员称“在调查”,未回应具体进展。
服务协议写明月子中心不具备医院资质、不提供医疗服务,属家政服务机构,提供母婴生活护理服务。服务清单包括“新生儿异常情况的观察以及处理”、“新生儿喂养指导、奶量评估及记录”、“溢奶吐奶呛奶应急处理指导”、“新生儿日常喂养(催奶、配奶、温奶、喂奶、拍嗝等)”。李女士提供的截图显示,“广州番禺暖月月子中心”账号曾发布贴文线上股票配资,称“托管由持证白衣团队轮班照护”、“专业责任持证上岗”、“白衣姐姐持执业资格证上岗”、“全部层层筛选、岗前培训与定期考核”。谢老板称护理陈某某有护士证,急救处理流程情况“都交给了警方”,未具体答复相关流程。女婴在月子中心无心跳送医后死亡 家属怀疑呛奶未急救。
元鼎证券_元鼎证券配资平台-欢迎了解平台服务,轻松开启投资体验提示:本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网站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