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喝15斤啤酒后晕倒进ICU 挑战赛惹争议。近日,河南平顶山的郭先生参加了一酒商举办的喝酒挑战比赛,喝了15斤啤酒后被送进ICU抢救,六天后才转入普通病房。出院后2026线上股票配资,商家拒绝支付3万余元的医药费,郭先生以故意伤害为由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并向市场监管局投诉。警方未予以立案,市场监管局因郭先生拒绝调解而终止调解。

5月31日,郭先生看到视频后前往老家平顶山市卫东区一家代理商门店参赛。当天是比赛的最后一天,只有他一人参赛。规则要求在2小时内喝完10瓶、每瓶1.5斤装的精酿啤酒,共计15斤;不允许洒酒、吐酒,喝完后还需坚持20分钟不能吐。成功者可获得5000元奖金。郭先生今年43岁,平时能喝10瓶左右普通啤酒,曾多次参加“大胃王挑战赛”。当晚9点左右开始喝,约26分钟后喝完15斤,随后晕倒陷入昏迷。

郭先生被诊断为急性酒精中毒、呕吐窒息导致吸入性肺炎、急性呼吸衰竭、急性肺水肿等。他在ICU待了6天,总共花费医药费3万多元。出院后,他仍时不时咳嗽,拍片显示肺部有白色阴影和炎症,胃也经常疼,至今尚未完全康复。

郭先生质疑比赛设置难度过大,明显超过人体承受极限。住院期间,主办方没有探望,也未支付医药费。门店负责人马先生回应称,郭先生喝得太急,规定2个小时内完成,但他非得20分钟喝完。郭先生喝完不到10分钟就吐了,然后昏迷不醒。现场人员让他平躺,垫了枕头,擦了嘴,并拨打了120,联系了他的家属。

对于医药费问题,马先生表示不会支付,因为双方签了免责协议。郭先生则表示自己在临喝酒前一两分钟才看到协议,没有仔细看内容,且对方并未签字。马先生介绍,挑战赛由总部策划举办,其门店只是提供场地。事发后,总部认定郭先生挑战成功,已将奖金发放给他。

6月17日,郭先生以“九万精酿老板故意伤害”为由到辖区派出所报案。6月18日,皇台派出所认为该案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决定不予立案。8月20日,平顶山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回复称,郭先生是自愿饮酒并签订挑战免责协议,商家不存在灌酒、劝酒、强迫喝酒的行为。郭先生饮酒过量晕倒后,商家进行了看护和帮助醒酒措施,并联系家属、拨打120,已尽到救治义务。公安机关告知郭先生不构成故意伤害案件,可以到法院向商家提起民事诉讼。

此外,郭先生向平顶山市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投诉后,该局尝试进行调解。但因郭先生无法达成调解协议,9月15日发短信告知终止调解。

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第506条规定,合同中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免责协议可以证明参赛者系自愿参与、知晓风险,法院可以据此减轻商家赔偿责任,但不能免除商家的法定安全保障义务。本案中,商家无灌酒、逼迫、言语胁迫,事后积极救助,无刑事过错,公安不予立案合法合规。不过2026线上股票配资,商家用奖励怂恿拼酒、放任不适者继续挑战、无监护措施,应承担必要的民事赔偿责任。参赛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大量饮酒风险有清晰认知,仍主动参与极限拼酒,对自身重伤昏迷存在重大过失,应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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