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椒凤爪里的泡椒是印上去的,喜庆的红色年糕鱼拆开后通体雪白,花生分量被印制的花生图案“扩容”近一半……消费者以为买到的是“所见即所得”,撕开包装才发现,真实商品远不如“外衣”诱人。

以印刷夸大实物、以外壳伪装本体,已成为部分食品厂家的一套“成熟打法”。面对质疑,他们通常会用“图片仅供参考”作为挡箭牌。有律师认为,尽管“图片仅供参考”的提示文字被食品包装广泛使用,却不能因此豁免厂商如实标示商品信息的法定义务。

今年2月,北京市民朝女士在旅途中花一元钱购买了一包“盛杰卤味”泡椒凤爪。吃完后她发现,包装上印有鲜亮饱满的绿色泡椒,但包装袋里竟然没有。这一遭遇引发共鸣,评论区调侃道:“商家屈才了,怎么不连凤爪也一块印上?”记者联系到该凤爪的代工生产企业石家庄市迦南食品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承认包装图示与实物有差别,解释称工厂生产线采用机器封装,无法逐袋加入真实泡椒,但预煮过程中已加入野山椒的味道。产品外包装出厂前并未通过相关审批,但包装上印有“图片仅供参考”字样,即使消费者投诉到执法部门也无计可施。

类似回应也出现在手剥笋产品上。贵州消费者购买“艾园”牌手剥笋后反映,包装上印刷的棕黑色笋壳包装与内部色泽偏白的笋壳差别明显。生产商贵州艾园食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可食用部分的笋肉颜色偏白,但消费者打开包装后还需剥开一层颜色不一的笋壳。出于“视觉效果”的考虑,工厂统一印制了“黑棕色笋壳”,目的是让消费者更有购买欲。该公司产品经理进一步表示,笋壳颜色受自然生长因素影响,每根笋存在颜色差异,但部分产品颜色非常接近包装上印刷的笋壳外观。对于“包装误导”的质疑,该经理不认同,称包装上印有“包装仅供参考”的字样,并且正在更新包装设计,新版将走送检流程。

红色锦鲤造型几乎是“年糕鱼”的标配。然而,多位消费者拆开外壳后发现,所谓的“红色锦鲤”,不过是一层印刷了红色图案的塑料壳,内里只是一根通体白色的糯米年糕。“杨博士”牌年糕鱼的生产企业济南金杨子食品生产有限公司负责人回应称,红色外壳确为印刷,年糕本体由白色糯米粉制成。为了避免对消费者的误导,包装背面特意提供了“外壳图片”和“内容物”的对比图。相比之下,镇江福昌兴食品有限公司“小苏总”牌年糕鱼则未在包装上做任何标注或说明。

一款袋装花生选择在视觉面积上“做文章”。重庆消费者反映,“非常贝贝”牌酒配鱼鲜生麻辣花生的包装袋透明窗口周围密密麻麻印了一圈花生图案,与袋内真实花生高度相似。经记者实际购买测量,加上印制花生图案后,包装整体视觉面积约为341平方厘米;而透明窗口内真实花生所占面积仅为182平方厘米。这意味着,一圈印刷图案为产品虚增了总面积47%的面积。多年从事食品行业的资深人士林先生告诉记者,这属于典型的“错觉包装策略”,通过图案、印刷、结构设计制造用户错觉,让包装看起来更大、更满。

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务服务平台显示,该专利设计要点在于“外部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沈阳爱允贝贝食品有限公司食品质量负责人接受采访时坦言,公司此前已因花生包装问题收到大量类似投诉。他强调,产品外观“大一圈”是底图衬托所致,实际分量与标注一致。这套设计的初衷“就是为了让产品外观看上去更多一点”。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包装作为品牌与消费者沟通的桥梁,其图片在一定程度上向消费者显示了产品的某些特征,食品标识应当清楚、明显,易于辨认和识读,“包装误导消费,不能仅以‘图片仅供参考’来免责。”针对印刷的泡椒以及手剥笋、年糕鱼外壳,付建指出,《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如果商家借用包装美化产品外观,使消费者对产品的体积、规格等核心特征产生误认,并与实物严重不符,则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构成消费欺诈,同时也属于虚假宣传。

针对部分厂家“重量没变就没问题”以及“拥有外观专利”的说辞,付建同样给出了否定答案。产品获得外观专利,仅仅是在知识产权层面对商家“智力成果”的认可,这与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层面是否合规完全是两码事。视觉膨胀性包装即便实际总重量与标注保持一致,但其夸大的实际外观依然会干扰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事实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对此早有明文规定:商品包装尺寸应当与商品净含量的体积比例相当,不得采用虚假包装或者故意夸大定量包装商品的包装尺寸,使消费者对包装内的商品量产生误解。一旦导致消费者对产品的质量、规格产生误认并构成欺诈,消费者均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三倍的惩罚性赔偿,并向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投诉举报。

2026线上股票配资
元鼎证券_元鼎证券配资平台-欢迎了解平台服务,轻松开启投资体验提示:本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网站观点。